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20:0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09
你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回复质证意见。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的回复方式可以如下:
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有异议,本人并未在此劳动合同文件上签过字。
对考勤记录的真实性有异议,考勤记录与事实不符,且本人从未对此考勤记录内容做过确认。
质证意见回复要言简意赅,不需要重复之前已经陈述的观点或者与证据无关的事项。你的目的只是对当前证据提出自己的意见。而且质证意见要围绕证据规则来提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11
不需要回,通知书只是通知开庭时间以及对方提供证据,具体需要等开庭的时候当面质证,如果对对方提供证据有怀疑,可以要求做笔迹鉴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12
就是说你那样的做法是完全不合理的,必须要进行更改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08
1、你不需要回仲裁的信,按通知书上的时间地点,到时去质证就可以。2、质证,简单地谈,就是你对对方的证据有什么质疑,有什么意见看法,比如说对方的证据都是伪造的。把这些质疑、意见,说出来就行。质证要从证据三性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个方面进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17:10
没事的,你按时出庭就可以了,劳动合同书不是你签名的,你可以不认可,考勤记录是真是假,由仲裁委员会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