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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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7:02
你叔叔与邻居的约定属于附条件合同(若邻居将房屋出售则要把后门封闭),现出售条件成立,应履行封闭后门义务。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口头协议如无证人需要邻居自认。邻居不承认问题麻烦,邻居如现在承认,但售房前没对购房人尽告知义务,购房人据此要求解除合同或赔偿有据,邻居也可能改口。更麻烦的是如邻居除此门外若另无出门通道,其相邻权受保护,(总不能不让人出门),但你叔叔可就此给自己带来的不便要求邻居给予经济补偿。皆大欢喜。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7:03
这属于一种合同,应由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既然没有设定期限,因此不能算是“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