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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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2:38
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离婚,一方为投保人,以对方或其亲属以及离婚后由对方抚养的子女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可以采取变更投保人由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原合同的效力,不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受益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的办法。对于父母给子女投保,将子女列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也可以认定为赠与,其不参加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这里的现金价值又称解约价值、或退保价值,它应当是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手续费之后退还给投保人的部分钱款,而不是投保人用于缴纳保费的全部资金,也不包括保险金在内的各种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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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2:38
关于离婚后保险由谁交的问题在《婚姻法》里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还是得由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由其中一方交,也可以双方共同承担保费,这个并没有明确规定的。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交的抚养费只包含了基本的生活费、基本的教育费用以及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险费是不算在其中的,如果出现协商了解决不了的情况的话,是可以直接选择退保的,但是中途退保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