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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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0:41
办理股权变更需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股权转让实际为股东有偿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外部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告知转让意愿。未在三十日内答复者,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不同意,应购买转让股权;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经同意后,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应协商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依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