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梅毒阳性不能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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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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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5 23:10
一位女孩经过一年的努力,顺利通过公务员考试的笔试和面试,进入到体检阶段。然而,当她满怀喜悦地与家人分享这个好消息时,却听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她的母亲在怀孕期间输血,感染了梅毒,并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了她。上世纪90年代,由于对血库的管理不够正规,很多人因此感染了包括梅毒在内的传染病。
根据2017年1月1日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八条的规定,患有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疾病的人员,不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
一个案例发生在贵州省选调生的招考工作中,一名成绩第一名的女生因体检时查出梅毒阳性,被拒绝录用。这一事件反映出梅毒对公务员录用的限制。
梅毒是一种可能影响终身的性病,自1492年通过哥伦布船队传入欧洲以来,已经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古代医学落后,梅毒患者死亡率极高。梅毒根据病程分为一期、二期和三期。一期梅毒表现为硬下疳和淋巴结肿大,传染性强。二期梅毒出现梅毒疹,常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发生,症状包括肌肉酸痛、发烧和神经损害。三期梅毒发生在未经治疗的一期和二期梅毒后3-4年,传染性减弱,但对身体的损害是致命的,且无法逆转。现代医学可以提供有效的治疗,但梅毒治愈后体内仍可能携带梅毒特异性抗体,查血时显示梅毒阳性。
对于希望考取公务员或从事相关职业的人来说,梅毒阳性可能会造成麻烦。虽然有些地区可能会给予过,但政策因地区而异,有考生即使治愈后也无法通过体检。虽然有放开迹象,大部分地区仍坚持体检这一环节。在体制内工作,梅毒感染难以启齿,因此,建议大家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给自己的努力和未来带来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