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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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0 23:59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编号为财库〔2007〕3号,旨在强化对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的管理,提升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程度。这份通知的主要目标是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的运行机制,以确保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制度。通知中强调,财政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现正式下发给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法院、最高检院,以及各人民团体和地方财政部门等单位。
所有相关单位被要求严格遵循《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透明。通知还包含了附件,即详细的操作指南。这份文件的发布日期为二○○七年一月十日。通过这一举措,财政部期望能够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的采购活动,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共利益。
为加强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于2007年1月10日由财政部以财库〔2007〕3号印发。《办法》分总则、预算和计划管理、目录及标准制定与执行、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监督检查、附则7章56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