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行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7:0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11:24
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合同生效且赠与财产未转移之前,可以基于主观意愿终止赠与行为。此权利以赠与人的意思表示为依据,但不加*则使合同缺乏约束性,对受赠人不公平。若任意撤销权无*行使,则合同失去约束力,对受赠人不公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冲击社会道德。因此,为了保障受赠人的权益,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设定了条件,包括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和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条件主要指在赠与财产转移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而不得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则包括但不限于:赠与合同明确约定不可撤销;赠与财产已经转移或受赠人已实际占有;赠与人对受赠人的赠与行为已经完全履行,受赠人已完全接受赠与;赠与行为已构成不可撤销的行为,如通过公证或登记等法律程序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需遵循特定条件,以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社会道德的维护。这些条件旨在平衡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的权益,确保赠与行为的合理性和法律效力,同时避免对受赠人造成不公正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