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6:5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45
按照你说的情况,公司的一些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公司还没有正式给你发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之前,这种违法行为还未产生效力,所以你还不具备楼上说的提出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基础,如果公司给你出具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且没有理由和证据证明是你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那么你再去申请仲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40
在未签订正式合同前,受雇者的权益受到危害一般是很难受到保护的。只要用人单位严格遵守了试用合同的相关条款,一般劳动部门是没有办法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6 22:39
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首先,只要你没有收到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通知前,在每天上班报到的时候,你必须按时到达用人单位,然后使用手机对自己及用人单位进行拍照,证明你每天依法到达了用人单位上班,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你不能上班,你不存在任何过错,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其二,在你履行依法上班报到的过程中,随时拨打12333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三,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依法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或者直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恢复的工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