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是父亲名子人已过世,母亲一人健在,想立遗嘱应该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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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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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0:50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审核,由县级*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属于家庭,家庭以及家庭成员的确定有法可依,*的宅基地档案里面写户主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了。宅基地就是县*审批批准,立遗嘱不要处置宅基地,那样没意义,以实际交付为准,后一个家庭获得一次县*审批机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9 20:50
你好,农村宅基地是不能过户的,只有上面房子可以继承。
按照继承关系,配偶,子女都可以。如果你母亲想把你父亲房子份额给某一个子女,那就写明某一个。
不写遗嘱就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