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交押金,年终兑现退还,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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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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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3:15
这个条款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算双方签了名,也是无效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当然为了你的工作,也希望你三思而后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3:15
这是违法的,写进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已经规定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任何形式的财物,包括押金。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