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2:0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6 10:46
法学的起源与法的发展密切相关。自成文法出现以来,法学作为社会分工的产物也随之诞生。恩格斯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提到,随着立法的复杂性和广度增加,出现了专门研究和解释法律的职业阶层,法学因此形成。法学家们不仅执行法律,还需要对其内容和关系进行研究,以制定更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法律。
法的实施对社会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各阶级都对此有所反应。在剥削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的法学占据主导地位,旨在维护和巩固剥削阶级的经济利益。然而,随着阶级矛盾的变化,新的生产方式代表的阶级一旦掌握政权,他们的法律观点便会成为主流,指导法制的制定和维护。
法学的任务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例如,奴隶主、封建主或资产阶级法学服务于他们的私有制和剥削制度,主要目标是维护和巩固剥削关系。相反,马克思主义法学,作为无产阶级的法学,基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其核心任务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最终导向共产主义的实现。
历史表明,不存在超阶级的法学,所有法学理论都是与特定阶级利益紧密相连的,对法制的态度要么是支持,要么是反对,不存在中立的选择。
法律论文涉及经济法、民法、国际法、法学理论、司法制度、国家法、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多方面的内容,是法律科学研究工作的记录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