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0 23:2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2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5月11日起正式实施,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后经多次修正。1996年5月15日的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其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公布,自同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这部法律分为八个章节,内容涵盖了水污染防治的各个方面。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立法目标和基本原则。第二章涉及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旨在建立科学的防治体系。第三章是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规定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第四章详细规定了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以及船舶等领域的具体规定。
第五章着重保护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确保水质安全。第六章针对水污染事故的处置,强调预防和应急响应的重要性。第七章明确了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最后,第八章作为附则,补充和完善了相关条款和程序。
污染综合防治是指从整体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对水环境污染进行防治。实施水污染综合防治是十分必要的,因为中国是一个水资源比较缺乏的国家,并且表现为两种:其一是资源型缺水,其二是水质型缺水。长期以来以点源治理为基础的排污口净化处理,不能有效地解决水污染问题,必须从区域和水系的整体出发进行水污染综合防治,才能从根本上控制水污染,解决水质型缺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