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1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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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22:48
在2006年3月22日,银川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上,一项重要的法规——《银川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条例》得到了通过。这一决策旨在规范和提升银川市农村公路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以保障农村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发展。
随后,这一条例于2006年5月12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上被批准,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视和对地方立法的支持。经过一系列程序后,条例正式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志着银川市农村公路管理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这一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们负责制定、审议和公布这一法规,旨在为银川市农村地区的交通网络提供坚实的基础,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这一条例的出台,无疑为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发挥农村公路在农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银川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条例》。该《条例》经2006年3月22日银川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通过,2006年5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批准。2006年5月17日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公布。《条例》分总则、规划与建设、养护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39条,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