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卫制中国劳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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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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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5 10:36
新中国成立后,为提升国民体质,党和国家确立了重视健康的战略。在50年代中前期,中国以苏联为榜样,引进了“劳卫制”来促进国民体育活动。1951年,北京市率先实施了与“劳卫制”类似的《体育锻炼标准》,随后上海也跟进。1954年,国家体委正式采用“劳卫制”名称,发布了《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暂行条例和项目标准》,并联合多个部门发出指示,推动了中等以上学校群众性体育运动的普及,掀起了全国校园体育热潮。
“劳卫制”在实施初期主要在部分学校试点,1956年扩展到全市85所中等以上学校,参与学生超过7.5万人。它包括田径、体操、举重等项目,全面考察速度、力量、耐力和灵活性,对学生体质进行全面锻炼。考核分为少年级、一级和二级,通过二级即达到运动员标准,但通过率仅有约50%。学生们通过“劳卫制”考核后,会获得精致的证书和证章作为成绩证明,证书和证章分别以黄、红、紫红色区分级别,且采用繁体字,图案丰富,寓意深远。
然而,随着50年代后期中苏关系的变化以及国内自然灾害和经济困难,学校体育活动受限,“劳卫制”也随之暂停。1964年,中央将其名称废除,取而代之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后来的《国家体育锻炼试行条例》。尽管名称有所改变,人们仍习惯称之为“劳卫制”,这一历史时期的体育锻炼制度在那个时代留下了深刻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