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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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1:00
满清法律的双重面相表现在对旗人和汉人的严厉区别对待。尽管上层的稳定通过异族统治得以实现,但民族间的矛盾也随之加深。清廷为了稳固其统治,对汉人的民族意识进行了严格的压制,通过*手段如“三谋犯”的空前强化,刑罚严厉且株连广泛,甚至将传统的结社行为视为犯罪,彻底打压了士大夫的结社和讲学传统。
清朝统治者深知人口劣势,因此通过法律手段禁止汉人结盟,如抗粮聚众、传教结拜等都被视为重罪。*在清代达到了高峰,不仅康熙和乾隆等帝均有制造,以打击汉民族的主体意识。在思想控制上,清代儒家官方地位未变,但对汉民族意识的压制却空前加强,导致了长达百年的*,其目的是压制汉族的反抗精神。
在剃头令的执行下,满洲人的发式规定与汉族传统相悖,清朝*借此进一步消灭汉族的民族意识,甚至将其视为反抗的象征,实行严酷的法律。这种对日常生活的控制,反映出皇权对法律的扭曲,以及法典背后维护皇权的本质。清律中的“官方发型”规定,即使是轻微的违规,都可能面临生死之罚,这与看似庄严的法典实则都是皇权统治的工具。
同时,作者指出,汉族知识分子在极端皇权下,*转向古文字研究,形成了“乾嘉学派”,尽管小学(音韵学)有所发展,但并未触及法典整体结构,只是皇权下的学术附庸。清朝的种族隔离制度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还体现在对文化、社会生活的控制,其深度和广度远超西方殖民地,且贯穿清朝始终。
清朝的种族隔离并非孤立事件,而是与政权的结构紧密相连,满洲贵族牢牢掌握政权,汉人在*上的影响力微乎其微。汉军旗的存在,尽管有少数汉人获得旗籍,但这并不能改变汉族被隔离的事实。清朝的汉化并不能抵消其种族隔离制度,这在中国历史中是独特的悲哀,与殖民地社会的种族隔离有着本质区别。
清学校名。顺治元年(1644)置,属国子监。有满洲助教十六人,蒙古助教八人,分六堂,有满、汉助教、学正各十二人,学录六人。后加置满洲博士一人。曾改属礼部,后仍归国子监。专收亲贵以外的八旗子弟。清末改为八旗学堂。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廷批准了国子监李若琳的奏疏,允准满汉*子弟入国子监读清、汉书。不久,清廷又在京师八旗驻防地,各觅空房一所,立为书院,派国学二厅六堂教官分教八旗子弟。由此,八旗官学建立。以后,清廷规定,八旗子弟每十日赴国子监考课一次,春秋演射五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