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篇仿写《列夫 托尔斯泰》的文章600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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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9:14
写鲁迅吧~
少年鲁迅:
光溜溜滑滑的皮肤,大大俏皮的眼睛,白白的脸颊,乌黑的长辫,头戴一顶小小的棉帽,构成了一个聪明活泼的他——少年鲁迅。他穿着光亮的丝绸长袍,衣服上绣着龙凤图案,父母都是望子成龙的人,希望自家孩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时,他还是一个少爷——人称小皇帝。鲁迅背起书来真是摇头晃脑的,他闭着眼睛,连头上的辫子都跟着晃起来。当有人说了新鲜的话,少年鲁迅的眼睛立刻睁得大大的,眼里放射出奇异的光芒。他笑起来,也只是淡淡地抿嘴一笑。如此可见,他可真是一个周家大少爷啊!
中年鲁迅:
瘦瘦的身体,黄里带白的皮肤,似乎如同大病愈初的病人一样脸色憔悴,但是精神很好,整个人精神焕发,眼神炯炯有神。他的头发一根根直直地竖着,没一根是耷拉着的,都那么长,头顶是一片“茂密的森林”。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胡须——浓密极了,而且极其像隶书的“一”字。都知道他是谁了吧——中年鲁迅。鲁迅先生一向习惯穿长衫,手里经常拿着一支安烟。当有人说了可笑的话,鲁迅先生就发出发自内心的笑声,他的笑十分明朗,常常笑得咳嗽起来。鲁迅先生常三根半夜写文章,用笔战斗一生,被命为“民族魂”。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19:10
黄油,黄油!黄油在哪儿?这儿没有面包吗?这儿没有疯刺剧小妞和别的什么了吗?在奥林匹克大赛中完成比赛还有立定跳远都是我一个人完成......我在寻找你们的目光,那是在阿克伦,要瞥一眼你们的眼睛......
我出生那天简直乱极了。如果可能,我可不愿和这帮兄弟姊妹一起搭这班车。开始时我什么都看不见,因为眼睛要几天后才能睁开,但还是很真切地感觉到了他们的存在。你能想象出跟一队打橄榄球的彪形大汉共进午餐的情景吗,为了争夺仅有的一片吐司,大家当仁不让、各显其能。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她的眼睛似乎比以前更加透明了。那是一种无任何止境的透明
挺直腰闭起眼睛,闻到风的气味,硕果般胀鼓鼓的五月的风。风里有粗粗拉拉的果皮,有果肉的黏汁,有果核的颗粒。果肉在空中炸裂,果核变成柔软的霰弹,嵌入我赤裸的臂腕,留下轻微的疼痛
她的脸庞光滑纯洁,如同黑石面具,长方形的脑壳,整个侧影美得如真亦幻,嘴角挂着微笑,鼻子上方是两道弓形的眉毛,宛若两片羽翼,尤其是细长的眼睛,形若天鹰之躯
肚脐,肚子的眼睛,人类最感人的标记,您注意过它吗,于伯-波荷那有限公司?
鹰桥猛禽的眼睛在仔细观察多米尼加共和国
我始终畏惧你,你的纳粹空军,你满口费解的词语。你修剪得整齐的短髭,你那亚利安人的眼睛,晶亮的蓝,装甲兵,装甲兵,哦,全是你……
我把遥控器放在茶几上,又坐回沙发。我打算接着看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我总是在晚饭后看书,有时看三十分钟即扔在一边,也有时连看两个钟头,总之每天必看,但这天连一页的一半也看不下去。无论怎么往书上集中精力,思路还是马上回到电视上去,终于抬起眼睛盯着电电视不动。荧屏同我面面相觑
大自然最令人厌恶的假象,保罗-德-G说,同时眼睛在盯着那个正在看男孩子们洗澡的干瘪老头
电视人离开后,又剩我孤身一人,于是存在感卷土重来,手失而复得。一看,原来暮色早已被夜色整个吞没。我打开房间电灯,闭上眼睛。电视仍在那里。座钟继续走动,咔嚓、咔嚓、咔嚓、咔嚓
突然,一双眼睛在她面前睁开。巨大、透明的蓝眼睛,美得如梦如幻,美得勾魂摄魄。当然,这是一双假眼;但它们却知道如何死死地盯着她,让她觉得自己正在被一点一点地掏空。她的心开始剧烈地跳动,一股热流从她的腹部升上脸颊
假如它还想继续去发现尚未发现的,假如作为小说,它还想“进步”,那它只能逆着世界的进步而上
小说的精神是延续性。每部作品都是对它之前作品的回应,每部作品都包含着小说以往的一切经验。但我们时代的精神只盯着时下的事情,这些事情那么有扩张力,占据那么广的空间,以至于将过去挤出了我们的视线,将时间简化为仅仅是现时的那一秒钟。一旦被包容到了这样一个体系之中,小说就不再是作品
然而,假如小说的存在理由是要永恒地照亮“生活世界”,保护我们不至于坠入“对存在的遗忘”,那么,今天,小说的存在是否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有必要?
然而,小说走到末路,难道不是它本身的内在逻辑使然?难道不是已经穷尽了它所有的可能性,所有的知识,所有的形式?我听到过所有人将它的历史比作是枯竭已久的煤矿。但它难道不更像是一座埋葬了许多机会,埋葬了许多没有被人听到的召唤的坟墓?
很久以来,人们常常提到小说的终结:特别是未来主义者、超现实主义者,以及几乎所有的先锋派。他们认为小说会在进步的道路上消失,让位给一个全新的未来,让位于一种与以往的任何艺术都不相同的艺术。小说可以说是以历史公正性的名义而被埋葬,正如悲惨贫穷的生活、统治阶级、老式汽车或者圆顶礼帽一样
发现惟有小说才能发现的东西,乃是小说惟一存在的理由。一部小说,若不发现一点在它当时还未知的存在,那它就是一部不道德的小说。知识是小说的惟一道德
我把遥控器放在茶几上,又坐回沙发。我打算接着看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我总是在晚饭后看书,有时看三十分钟即扔在一边,也有时连看两个钟头,总之每天必看,但这天连一页的一半也看不下去。无论怎么往书上集中精力,思路还是马上回到电视上去,终于抬起眼睛盯着电电视不动。荧屏同我面面相觑
这么着,整个下午我都一个人歪在沙发上愣愣地发呆,此外无事可干。看了一会书,马尔克斯新出的小说。听了一段音乐。喝了一点啤酒。但对哪样都神思恍惚。也想上床睡一觉,可是对睡觉也集中不起精神来,因而只好歪在沙发上眼望天花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