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4:2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5:15
1、116240÷(1+3%)=112854.37填在第3栏(自动累计到第1栏),因为是营改增的企业,填在应税服务一列;
2、112854.37×3%=3385.63填在第10栏的“应税劳务”那一列;
3、11、12、13、14栏均自动填列。
区别:
1、定义不同:应税货物及劳务,是指生产销售货物纳税人既销售货物又提供应税劳务,比如说,销售设备并提供运输。
单纯的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范围不同: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
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体向他人提供的劳务就不是应税劳务。相对于非应税劳务而言的。
扩展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必填)。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选填),本表由销售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报。
(三)《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填),本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共用表,享受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填写本表。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技术维护费以及购置税控收款机费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需填报本表。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填本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六条第(二)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5:13
应税货物及劳务,即旧的增值税征管范围,包括批发、零售(应税货物),还有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5:14
你公司是做什么的啊?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5:11
1、116240÷(1+3%)=112854.37填在第3栏(自动累计到第1栏),因为是营改增的企业,填在应税服务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