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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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7 13:34
贿选是指被选举人或其他人以增加被选举人选票数量为目的向选举人或对选举有影响的其他人转移可支配财产的行为。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行贿主体可以是被选举人或其他人。被选举人当然可以成为行贿主体,其他人则包括被选举人的亲友及被选举人所雇佣的人,这些人可能通过向选举人或有影响的其他人士行贿以助被选举人竞选成功。
第二,受贿主体则是选举人或有影响的其他人士。选举人可能成为受贿主体,而有影响的其他人士则包括对选举有影响力的人,如选举人的亲友、黑社会组织成员、地痞流氓,以及选举单位的上级领导干部。
第三,行贿目的明确,即促进被选举人竞选成功。
第四,损害的对象是公平公正的选举制度。
第五,行贿受贿标的物为可支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票证、金属、字画、古董、房地产、动产、消费品以及各类无形资产。
第六,转移财产行为在被选举人竞选成功后不属于职务行为。如果被选举人在竞选成功后,按照其竞选时的施政纲领、规划、计划、方案、设计履职,其向选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被认为是职务行为,而非行贿行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进行财产分配时,被选举人可以垫付个人财产,但这种垫付不视为民事赠与,仅称为垫付,且该垫付应由被选举人所在经济主体向垫付人偿还。
以上要件必须同时满足。在选举期间,被选举人或其他人向选举人或有影响的其他人士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视为行贿行为,因为被选举人不具备履行职务的资格,因此不能视为垫付;且在选举期间,利害关系已产生,因此选举期间不能进行赠与。
贿选或俗称买票,指利用给予利益给投票人贿络以换取选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