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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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2:13
据我个人的经验,最终要把异地的几个社会保险账户(含养老和医疗)合并,必需满足三个条件:
1、归并到户口所在地城市,有欲归并城市的户口本。
2、户口所在地城市有正在执行的劳动合同。(即户口所在城市有工作,现单位能提供就职证明)
3、96年之前就业的,必需提供个人档案,96年之后的则不必,凭原社保账号即可归并。记住拿档案时一定不能自拆封条!
办理方法为拿以上三份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市社保局结算中心办理(凭以上资料拿表,凭表到异地社保局开转出资料,到归并的户口所在地社保局办划转手续。)
以上是异地合并。
不想合并,也可以提取帐户部份资金走人,但是按目前政策,不能计算年续工龄,有些吃亏。而且国家政策都在摸索改变中,现在不妨观望一段。基本上全国各城市目前都是凭身份证各自开户,所以归结到最后还是合并的问题。
因目前户籍政策所限,养老保险只能提取个人缴纳部份,对公部份还是暂在工作地封存,这个问题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大中城市曾引起过广泛讨论,可网上搜索一二。
公积金则只能在缴纳当地购房时或退休或离职后提取全额,详见当地公积金管理单位门户网站,各城市政策有一些区别。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按当地社保局规定操作,一般当地社保局门户网站都有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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