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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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3:42
根据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达成的约定,预售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期限之内将相应已经竣工的商品房所有权合法地转交给预购方;而预购方则需要按照预定向预售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者是全额购房款,并且在规定的日期之前接收房屋。这种由预售及选购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实际上被视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形式,经过了有效的法律程序之后,自签订之日起即刻生效。如果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订立正式合同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预约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