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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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31 22:28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在调查取证的时候,应当向当事人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的证明文件。若是有需要进行搜查,那么必须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一、*调取证据都要什么证件
《刑事诉讼法》规定,*员调查取证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人民*的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或者*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二十八条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或者*机关的证明文件。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等等。
二、*调查取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调查的时间没有*,但是*调查对象人身自由是不能超过24小时。
检察机关调查取证包括公诉部门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以及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是完全不一样的,自侦部门的调查取证类似于机关,公诉和侦监部门的调查取证也分不同情况,一般来说在审限之内即可。
三、*补充侦查指什么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对*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有关事实和证据,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交付人民*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充侦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人民*退回*机关进行。这种形式一般适用于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的案件。人民*对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制作《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写明退查的理由和需要补充查明的具体事项及要求。
人民*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于有关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涉案人员供述或者相关人员的证言、陈述,应当重新收集;确有证据证实涉案人员或者相关人员因路途遥远、死亡、失踪或者丧失作证能力,无法重新收集,但供述、证言或者陈述的来源、收集程序合法,并有其他证据相印证,经人民*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