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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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2:24
进项发 票还没到,但是客户又急着要发 票,进项没有认证可以开销项,不算虚开。至于销项能不能早于进项,没有政策法规明确规定。
辨别是否虚开的标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本公告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