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一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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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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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2:01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非同一文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为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期内因某些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离职证明则是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提供的书面证据,表明双方劳动关系已结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并在15日内完成员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员工应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交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操作应在工作交接完成后执行。用人单位需至少保存两年的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查用。
这两份文件虽都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有关,但内容、用途和法律依据均有所区别。离职证明更侧重于证明劳动关系的结束,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则更详细地规定了解除过程中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因此,二者不可混为一谈,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言,理解这两份文件的区别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