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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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1:11
私企董事局主席、政协委员、质检总局电子监管网推广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这是中信国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检”)董事长陈晓颖的又一个职务。
处于国家质检总局电子监管码被诉一案漩涡中的陈晓颖在电子监管码推广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令人寻味。
8月1日,四家防伪企业起诉国家质检总局。理由是,自2005年4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通过下发文件、召开各种会议等形式,推广名为中信国检的企业经营的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业务,要求生产企业在所生产的产品的包装上加印监管码。他们认为,国家质检总局这一行政行为违法。
2008年4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公开表态要从中信国检退股,值得一提的是,中信国检实际上是陈晓颖间接控制的一家私营合资公司。她通过机构和个人所持有的股份实际控股中信21世纪有限公司(下称“中信21世纪”),而中信21世纪的全资子公司中信21世纪电讯又拥有中信国检50%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