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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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9 11:16
如果是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 经济补偿金 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合同 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等于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 不胜任工作 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想要拿到公司双倍赔偿就必须实际情况上满足其条件,不能够弄虚作假。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 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