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交社保有11年了,在其他地方交了4年,退休后哪边发放养老金?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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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6:02
这个涉及到退休时社保关系所在地等问题,内容较多,建议比对如下文件自行判断: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06:09
如果在苏州缴纳满足额年限,可以在苏州办理退休,领取苏州的养老金,如果没缴纳满,社保关系需要转移回户籍所在地,领取户籍地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