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抵押质押对比可用于抵押、质押与留置的财产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03:58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1 14:54
在法律框架下,财产可以用于多种担保形式,包括抵押、质押和留置。
首先,关于抵押,以下财产是允许的: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建设用地使用权
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的荒地承包经营权
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
荒山、荒沟等荒地使用权,经发包方同意可抵押
交通运输工具
然而,以下财产则不被允许作为抵押物:
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如耕地、宅基地等
公益性质的教育、医疗设施
所有权或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被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
法律禁止的其他财产
其次,关于质押,主要涉及动产和权利的质押。动产质押通常指除不动产以外的物品,如股票、债券等。权利质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金融票据如汇票、本票和支票
金融证券如债券和存款单
仓单、提单等
可转让的股份、股票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其他法律允许的特定权利
最后,留置的财产是指因保管、运输或加工承揽合同而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情况,这些动产通常在特定合同关系中起到了保障债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