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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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1:16
在《刑法》中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犯罪主体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了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违反法律制度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一、哪些要素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我国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相关的罪名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
4、主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
三、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出租,但不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倒卖。即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构成刑事犯罪,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最严厉的量刑标准是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