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的父亲有财产留给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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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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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20:39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财产也少不了。书里又交代,他在黛玉之前,生过一个儿子,但养到三岁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只有些堂族亲戚,没什么亲支嫡派的,林黛玉母亲贾敏去世后,林如海明确表示过不再续正妻,后来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约还剩下几个小老婆,都没给他生育过子女。那么,林如海死后的财产,归了谁呢?难道都让他的那几个小老婆分去了吗?
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林如海的遗产,林黛玉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林黛玉是个儿子,那么,不用讨论,当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亲去世前已经出嫁,那么,父母应该在她出嫁时,已经用嫁妆的形式,分配给了她应得的家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的水,当了别人家媳妇,经济上就脱离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虽然寄养在外祖母家里,却又还没有出嫁,因此,按那个时代的财产分割规则,她父亲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将她排除在外,应该分给她一部分家产,作为她今后的嫁妆。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财产,究竟在哪里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里,这是我们看故事情节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贾府,完全是寄人篱下的状态:第四十五回,她对薛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就说明,虽然她跟贾母血缘上最近,有贾母这把大保护伞,待遇还是高规格的,可是,人心险恶,府里还是有些小人对她歧视;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她这人自尊心超强,她父母双亡后,一点家产没有继承到,也就是说,从经济上看,她没有根基了。
贾母,她那么疼爱黛玉——身边跟她血缘最亲近的骨肉——难道在林如海死后,她就不能过问一下她的宝贝外孙女儿应得的那份遗产吗?从书里描写上,看不出来她有所过问。因为,以那个时代的道德与行为规范而言,她不便于过问。林氏是另外一个家族,虽然是儿女亲家,但经济上各自独立,各有族长,各有经济隐私,她一个外姓人,就算辈分高,也不能随便插嘴。再说,她可能也不那么在乎,她的私房是相当充实的,一个宝玉,一个黛玉,一娶一嫁,她是乐于全包的。第五十五回王熙凤和平儿议论起家里的婚丧嫁娶,你还记得吧?就提到,二玉的婚事,使不着官中的钱。官中的钱,请你一定要注意这个概念,书里多次出现,就说明,整个荣国府,它有一个总账房,经济上有总预算,许多钱是要从总账房支取报销的,比如府里各个等级人口的月银,又叫月例,是按身份确定数额,定期发放的。这笔钱,都从王熙凤手里过,她每次从总账房一打趸领出来,先不往下发,私下拿到外头放高利贷,等有了利钱,再取回来,发到各房各处去,于是一再形成不按时、拖欠的情况,有一次连袭人都忍不住抱怨。这是书里一个贯穿性的情节,引发出许多的矛盾冲突。八十回后,王熙凤的这种非法取利的行为,给她带来了报应,这里不细说了。总之,一般的婚丧嫁娶,是要动用官中,就是荣国府总账房的钱的,但二玉例外,贾母自有梯己钱拿出来——而且一定不会少——用在他们的婚事上。贾母知道,林如海去世后,黛玉没得到财产,但是,她特别疼爱她,只要她健在,黛玉就会从官中那里得到高标准供应;而且,一旦出嫁,就连官中也不依赖,她会让她的这个外孙女儿得到很多嫁妆。
林如海生病去世,是贾琏带着黛玉去扬州先探视,后留下参与丧事的。林氏宗族处理林如海遗产,贾琏肯定是介入了,他代表黛玉出面表态,或谦让,或力争,都是说得通的,黛玉自己怎好问他?贾琏回到都中荣国府,肯定要向贾政汇报,如果他说并没分到多少,贾政也未必深究,不管是多是少,黛玉未成年,又不马上出阁,贾琏就说所有分到黛玉名下的财产,动产不动产全折成银子拿回来交到了官中,以备黛玉出阁时作为嫁妆,贾政可能也就以“知道了”三个字了结此事。真实的生活里,贾政原型只不过是贾敏原型的堂兄弟罢了,他成年后才过继到贾母原型跟前,对黛玉原型的事情不可能那么关切,大面上过得去而已。
那么,
在黛玉所得的父亲遗产这件事情上,贾琏做手脚是非常便当的,他可以略微往总账房——也就是官中——交出一部分,其余的绝大部分就贪污归己了。当然,王熙凤是不会放松他的,那么一个厉害的老婆,他绕不过去,不可能逃脱王熙凤的监察。因此,应该是他们两口子,联手鲸吞了黛玉应得的绝大部分遗产。
有人可能要说了,你这全是猜测、推理吧?从书里能找到根据吗?能找到。第七十二回,写到贾琏王熙凤夫妇对来自宫里的太监问他们借银子——所谓借,其实差不多就是白送,还回来的可能性非常之小,那些太监其实就是敲诈勒索——不胜其烦,可又只能是想方设法地应付。就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先后说了一些关于钱财的话。王熙凤甚至说,把我们王家的地缝扫一扫,就够你们贾家过一辈子,还提到自己和王夫人从王家带了丰盛的嫁妆嫁到贾家,说了那样的丑话,弄得贾琏很难堪,于是,贾琏就说了这样的话,你记得吗,不能忘记啊,曹雪芹绝不是随便那么一写,他是在给我们传达一个很重要的信息,什么信息?贾琏有一句话是这样的,他说,这会子再发个三二百万的财就好了!可见他发过这样的财,以前发过这样的横财,还想再来一次,但似乎那机会是再难得到了。从书里往前头捋一捋,他怎么会发过这么一笔横财?找不到别的线索,惟一的可能,就是他护送黛玉回扬州,先说是去探视生病的林如海,去了,林如海就死了,成了奔丧。那么上面我已经分析得很清楚了,林如海遗产一定不少,又没有续娶正室,又没有别的子女,剩下的那几个小老婆,身份都不如黛玉这个未出阁的亲闺女,竞争力有限得很,再加上贾琏以黛玉的代理人身份拼命力争,黛玉名下获得三二百万银子甚至更多的财产,是完全可能的。
在有的古本上,三二百万写做三二万,可能是抄书的人觉得三二百万这个数字未免太多,就给改了,但缩水一百倍,似乎又显得过少。不管怎么说,贾琏发过一笔横财,曹雪芹在这里写下一笔,肯定是有用意的。后来读书的人推敲出,那就是他贪污的林如海家分给黛玉的遗产,这个判断,应该是*不离十。
但是,不管那笔遗产的具体数目是多少,林黛玉自己,一点也没有得到,成了一个荣国府里的寄食者,一个没有经济根基的闺女。虽然人们表面上不敢跟她流露出什么,但是黛玉心里清楚,她还是会因为这一点遭人歧视的。特别是,她到荣国府没多久,就来了个薛宝钗,脖子上每天总戴着个金锁,又从薛姨妈和王夫人那里放出风来,说宝钗命中要嫁给有玉的公子,那不是指贾宝玉是哪个?“金玉姻缘”之说,甚嚣尘上,给林黛玉带来深重的精神压力。当然,薛家那时候也开始衰落了,薛宝钗没有了父亲,哥哥又是那么一个颟顸的家伙,但是,毕竟还能从皇家那里支取到大笔的银子,继续为宫廷当采办,自己家也还有别的买卖——例如,鼓楼当铺恒舒号,就是他们家的——从所谓经济根基上说,薛宝钗还算得是个富家的女子,这一点,林黛玉是没办法跟她比的。在黛、钗合一之后,两个人说知心话,双方都承认,她们在经济状况上,存在非同小可的差距。因此,钗就在经济上支援黛,送燕窝洋糖什么的,黛也就接受这份经济馈赠。
参考资料:http://culture.qianlong.com/6931/2006/11/28/53@35333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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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20:40
黛玉家境应该不可能贫寒。她父亲林如海是巡盐御史,是个肥差(顺治二年(1647年),清廷在扬州设立两淮巡盐察院署和两淮都转盐运使司。两淮都转盐运使司的长官称两淮都转盐运使,或运司使,从三品。清朝前期,两淮盐区还设置巡盐御史,是两淮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巡视员,无定品,任期一年。后改称盐政,康熙年间由巡盐御史改置,以总督、巡抚兼任。掌督督征课,调剂盐价,纠察属官。也就是说,盐政的官品是一二品。)而且林如海只有黛玉一个女儿,在他死后,留下的遗产肯定相当丰厚。
不过,以前看的某本红学研究作品上说,这份遗产黛玉没能继承,原因如“ 石下醉客 ”所说:一是黛玉懦弱,家中欺她父母双亡,年齿尚幼,各姨娘私吞家产,黛玉争他们不过,只有作罢,寄人篱下。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反而是第二种可能性较大,因为黛玉因父亲的病情回乡时是由贾琏陪同的,而林如海死时黛玉和贾琏都在扬州,黛玉纵然无力争财,贾琏可不是吃素的。所以,最大的可能性是林家的家产都落在了贾琏手中,变成了贾琏和凤姐的私房钱了。
当然,关于黛玉的经济问题贾母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贾母的态度就出现两种可能,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贾家的经济实力足够抚养黛玉直到送她出阁,贾母的私人金库所藏不菲,宝玉和黛玉的婚事花销都是从这里支出,并不走账房,所以贾母就无所谓了。第二种可能是贾母比较关心林如海的遗产,但是黛玉年幼难以继承,就由贾府代为保管,或是直接入了贾府的账目,或是准备日后黛玉出阁再给她。不管那种可能,贾琏和凤姐都可从中大捞一笔。还记得七十二回贾琏说的那句话么:这会子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就好了。一个“再”道出真意,二三百万绝不是小数目,所以后世有人认为这个百是抄者笔误,应为二三万。但文章如此,若真是二三百万,来源何处,虽不能详尽知晓,但也从侧面为黛玉财产的去处给了个说法,即便这二三百万与黛玉无关,却已想见贾琏凤姐敛财的*何等强烈,手段何等阴险,这黛玉的大笔财产,贾琏不插只手那是不可能的。
这份财产落到贾琏、王熙凤手里,那么苦心钻营、爱财如命,肯定不会轻易让财产回到黛玉手里,而黛玉又是一个“生病时要一两燕窝都不好意思开口”的人,估计也不会多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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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5 20:40
http://blog.sina.com.cn/u/475b1301010005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