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年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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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6:54
工作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可以选择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用人单位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6:51
工作满十年,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6:55
双方都可以选择不再续签合同。但是如果要续签的前提下,除非劳动者同意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6:48
作为员工一方是可以的。
作为公司一方,从劳动法方面讲是比较被动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6:54
这个属于劳动者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