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5年11月2日,15年前丢的东西今天可以报警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5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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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7:53
一、东西丢失,并不是盗窃,因而不是刑事案件;
二、你当然可以报警,警察作个记录,一切结束;
事实上,15年前的事,不知道你自己还能回忆起多少东西,现场早就破坏或不存在了,即使是刑事案件,也有追诉时效的规定。《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7:51
那么久了,
警察叔叔都忙啊,
又不是大事,
而且他们要找证据等时间长了不好办吧,
所以说自己搞定最好了,
建议不用了,
而且很难受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7:55
不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7:55
有用就可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5 17:56
不能啦,过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