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7:03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9:07
你好,对你的问题简单回复如下:
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违纪或不胜任的情况,用人单位是没有选择权利的。
2010年的时候因为公事脚部受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但是最终可能得不到支持,在法律上来讲,你将面临时效已过的问题。
我也在苏州,有问题可以再联系咨询。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9:03
你可以主动辞职,但是经济补偿金你还是可以要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09:04
应该赔10+1的,这是至少的,工伤要看伤的程度,影响正常生活不,有没有判伤级,有的话是可以直接找他们索要的,若索要不成功,只有通过法律途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