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意同乘出意外,驾驶人不是车主的,车主承担责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6:3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8:39
好意同乘,是指经同意无偿搭乘他人车辆的行为,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搭顺风车”。近日,男子好意搭朋友一程,出车祸后被告上法庭,判决男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驾驶人并不是车主,那么作为车主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所以,车主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对损害承担责任,本案中车主无过错,损害责任由驾驶人承担,车主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