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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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6 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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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 07:44
批捕后资料不在*机关,而是已经提交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处理,对于批捕的情况应当是由*机关在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后,将有关证据提交到检察机关,则检察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批捕。
一、批捕后资料还在*机关吗?不在*机关,而在*,*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
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六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八十八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批捕的相关程序和规定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说明的,特别是对于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情况下,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的认定不清楚的,还可以退回*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