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6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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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6 11:15
还了钱以后不给借条的情况下可以凭借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明已经还了钱了,债权人不给借条的这种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债权人表示借条找不见了,那债务人也应该让债权人写一张收条,有收条也能证明已经还了钱了。
一、借款还了不给借条怎么办?
如果债权人不给借条的,可以以银行转账凭证,第三人证言来证明自己的还钱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二、债务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司法实践中,债权人无缘无故的不把借条给债务人的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因为债务人还钱以后,原来的那张借条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大多都是债务人忘了跟债权人要借条,但是,债权人手中有借条,也不代表就能反复让债务人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