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企业采用3%简易计税在工程所在地预缴*后,那么在企业本地还要交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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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0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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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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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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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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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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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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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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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6 18:20
国税总局2016第17号公告: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在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3%征收率交纳*后,回注册地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不用再交*。追问如果是核定征收企业,那么地税和所得税是在哪交的?
追答首先按照公告执行,在项目所在地交纳*,预征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