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7 16:26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7:02
千万不要这样做,这是公司老板最忌讳的。
1、 送礼
这只是一个小伎俩而已。对采购来说通常只是一些小恩小惠。但相信大家在电视上经常会看到小礼物中夹着大把的钞票,甚至还有房子钥匙。只可惜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出现在小采购身上的,只有在官场才是司空见惯的。
控制方法:*采购人员的权力,使权力分散,可采用四权分离法。
2、赞助
这只是很少有的一种方式。而供应商也很少主动提出,一般是采购人员主动提出要求,强迫供应商提供赞助。名为赞助,实则变相索要回扣。据我听说,有一个采购经理在他的家乡盖了两套漂亮的楼房,而盖这两套楼房的钱据说就是他主动向他的供应商提出赞助要求。要示每个供应商提供RMB1000-5000元不等的赞助费用。
控制方法: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采购高层管理人员,而给他们小小股份是个不错的方法。
3、暗渡陈仓
这里说的暗渡陈仓实际指的就是吃差价。比较常见于采购不是常用的物料而且市场价格不是很透明的物料。这是典型的捞一点算一点,不捞白不捞。
控制方法:尤其注意涉及金额较大的不常用品采购,特别是机器设备的采购。作为管理层应该主导采购行为,或者主动了解市场行情,不能只是简单的由采购提供的三家供应商的对比。因为采购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供应商提供给上司参考,而使”货比三家”没有意义。
4、里应外合
这是采购拿回扣的最高境界,有很多采购就是这样发家致富,创业成才的。具体做法是采购在外面开办工厂或者办事处,然后把其培养成为自己的合格供应商,大部分所采购商品都由自己私人公司提供。这中间的供应商的考察,产品价格的核定都由采购自己在内部打点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7:02
以下是我最近总结的一些拿过采购回扣的人的自己说的原话,采购回扣一直是个敏感的话题,我希望大家只是看看,发表意见。千万不要看的很生气,有一种冲动想把我给杀了哦,我可是无辜的,我只是把有这种想法的人给列出来,表明一种现象而已哦!采购朋友们,看了千万不要生气哦!我先申明,在你看之前,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哦! (1)采购吃回扣就像回族人吃猪肉一样,有的吃,有的不吃,有的吃了不说,有的说了不吃,但是我想有一点跟*绝对是一样的:凡是吃了的在一起说话时肯定是不会说的! (2)其实这个话题不用多说大家心里都明白,物质社会,我认为拿的比较多,但也因人而异。不过我觉得拿了不证明你就*了,受贿了,为什么销售请客户吃饭,拿提成,送礼都很正常,可采购就不可以拿回扣,和供应商吃饭呢,我们这样就是受贿了,而销售就是好的业绩,我觉得很不公平。我们采购为公司省一元钱,要比销售买11,甚至14元的货都多,为什么他们有的我们没有? (3)我可不相信做采购没有吃回扣,是多少的问题?不过现在家家工厂控制很严,没有以前好赚,如果一点点都没有,只能说明这个采购笨,或者刚刚入着一行. (4)说实话,我从业一年左右,机会很多,我却从来没有参与,不过中秋时月饼倒是收了几盒,其实拿了回扣主要是怕供应商在货物质量上搞鬼,特别是短期合作型的,渗透型、联盟型、长期合作型都是领导拿了,留下只有纵向集成型,可惜我们公司没有这样的合作供应商。所以没有。 (5)吃回扣也并不代表你受贿,见不得人,只要保证你买的东西是好的,合格的 (6)吃不吃回扣,听听老子说的话吧: 在你要拿的时候想一想: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注: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 在你已拿而欲贪的时候想一想: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注:生不带来,死不带走) 在你已富有而又再欲的时候想一想:富贵而骄,自遗其咎。(注:作茧自缚) (7)不是不吃回扣就好,而是把工作做好了才好!你吃了回扣一样可以把此供应商给砍掉,如果他们质量价格付款交货不好得话。 (8)只要你采购的产品价格低,质量好,交货及时,付款周期长,就说明这个供应商是好的供应商,他的回扣你不要,他的价格也不会降的,这是潜规则。很多客户送礼请吃喝塞红包,只是为了好沟通协调事情。如果双方合作真出了问题,送礼请吃喝塞红包也不好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7:03
扣总是要拿的,只是怎么拿?拿多少的问题。拿回扣的时候要考虑几个条件是否成立:1、采购价格是否合理;2、供方和公司高层的关系;3、产品质量;4、此产品的市场价格,价格是否透明;5、技巧;把握好以上5点,我想应该没有问题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30 17:0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采购员拿回扣是属于商业受贿行为,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直白地说采购拿回扣是犯法的, 性质严重涉嫌犯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无论如何拿回扣这件事本身就不聪明。
关于回扣的有关法律条文如下:
一、《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 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计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