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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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1:43
法律会对所有的犯罪行为作出处罚,精神病人是一种特殊的群体,因为其并不能辩论和控制行为,所以刑法特别规定了其处罚规则。
网友咨询:
今日在一小区门口,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暴起伤人。周围人发觉后,合力将其制服,并拨打110报警。经过公安局调查,该男子患有精神病,在伤人时处在精神病发作期间。中年男子造成路过的一名女学生受伤,造成了惊吓。男子家属对女学生进行了经济赔偿,女学生家长并未对其表示谅解。该男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邱润照律师解答:
对于精神病伤人的案件,要具体事实具体分析。
我国《刑法》将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区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的精神病人、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如果伤人时,精神病人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精神病人,不能因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放任不管,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有责任加以看管或进行治疗,防止其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
已经成年的精神病人,且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及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这类精神病人,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等。没有以上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如果精神病人杀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向上述具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或追加他们为民事被告。
邱润照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浙大本科,法律硕士,长期致力于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并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卓越的实务能力及诚实勤勉、尽职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