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1:2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1 02:07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含委托、受理、初次鉴定和出庭。首先,委托是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进行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的鉴定受托遵循各自行业规定。在诉讼案件中,司法鉴定机构也可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尤其是在当事人需承担举证责任的情况下。通常,此类委托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随后是受理阶段。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后,需审核委托事项并决定是否受理。若符合条件,可即时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若需进一步审核,应在收到委托材料后七日内作出决定;若不符合受理条件,应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函件委托情况下,应在收到函件后七日内提供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初次鉴定是关键步骤,由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负责,同一鉴定事项应由两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共同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最后是出庭环节。司法鉴定人需按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并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出庭时,鉴定人需依法、实事求是地对鉴定结论的依据进行说明,解答与鉴定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