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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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9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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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2 06:03
黄石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1月12日,其主要职责涵盖多个方面:
1. 规范城乡建设工程管理:执行国家和省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实施细则,负责城乡发展规划,审批历史文化名城等特殊区域,并参与城市和城镇规划的审查,以及土地利用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制定。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主持项目设计论证,管理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投资计划、设计审查、建设和维护监管,推进代建制,监督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工作。
3. 综合性管理:负责城乡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统计,参与城市项目审查、资金预算和计划平衡,管理城市建设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4. 勘察设计管理:确保城镇抗震设防,指导地下空间开发,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 行业稽查:负责城乡领域的稽查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6. 建筑业管理:主管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等,审核建筑企业和中介组织的资质,并推动新型材料和技术的使用。
7. 建筑行业发展:编制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组织行业成果评审和新技术应用。
8. 指导村镇建设:规划和实施村镇建设,支持危房改造和住房建设,以及重点镇建设和试点项目。
9. 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创建:组织爱国卫生运动,协调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10. 大企业服务:提供高效服务通道,助力企业发展。
11.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