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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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4:56
如果厂里有安排国庆节期间加班,但不给加班费的话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1、员工可以先和厂里领导协商索要加班费;2、如果协商未果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具体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电话,最好打114或者上网查一下当地的政府网站。一、如果国庆厂里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如果厂里有安排加班但是不支付加班费的话,可以先和厂里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加班费。如果协商未果,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或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提供劳动者的加班记录(比如加班条,考勤表,加班时的工作记录等),至于是否支付过加班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提供不出也就说明没有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加班费劳动仲裁时效的规定
加班费纠纷也是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因此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