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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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12:52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对未交物业费的业主进行停水停电。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是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非物业公司与业主。因此,有权停水停电的是供水、供电公司,而非物业公司。法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用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手段催缴物业费。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需按约定支付物业费。若物业服务人已按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能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服务为理由拒绝支付。对于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业主,物业服务人可以进行催缴,若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可采取法律诉讼或仲裁途径。物业服务人不得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催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