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5: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33
参考答案: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国家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此外依照法定授权而获得行政权的组织,也可以成为行政主体。该市政府办公室只是其所在市政府的内部机构或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要求全市各行业各单位和全体市民遵守执行通告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其合法主体应当是该市人民政府。当然,市政府可以委托其办公室实施该行为,但该市政府办公室在实施该行为是应以市政府的名义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实行。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33
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通知,因此不合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32
通知有市政府来发,合乎常理及相关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32
对某一项工作需要权限各部门或多个部门配合,或涉及全县范围的意见通知,政府办当然可以发。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7:29
办公室不是独立的行政单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通知,因此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