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really don't know___I lost my mobile phone.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9 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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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0:25
选B。
i really dont know where is was that i lost my phone.
我真不知道我把手机丢在哪儿了。
为什么?
首先这句话的原形应该是i really dont kwow where i lost my phone.其意思不变。
现在,为了增加句子结构的多样性,为了延长说话时间,为了显得美国人说话有涵养,为了为难广大学习英语语法的人民。。。总之出于很多我们不知道的原因,美国人无聊而疯狂的把句子延长了。。。(这段是开玩笑,否则我不知道为什么本来句子可以很简单,却要增加其长度而保持意思不变。)
为什么选B?
实际上,我们可以先这么看,把句子先简化一下 i really dont know where the place was. 我真的不知道地点在哪里。把原句中的it 换成place地点,place我指的就是i lost my phone我丢手机的地方,只是把这个地方简化成了一个词place。这就是这句话的原始意思。
但如果你跟别人直接这么说,”我不知道place在哪里“,别人会问你,什么place?plcace指什么?所以你需要把话说清楚点,所以,你就要延长句子,把place解释一下。
怎么解释?美国人(英国人)在语法里规定(或者可恶的英语老师们会解释”美国人习惯性的这么说“)要解释place,我们要在后面加上一个”that引导的从句“才行。
原句就变成了,where the it was that i lost my phone.为什么不用place了而用it?答案是”美国人习惯上就这么用“,当that解释前面的东西时,那个东西就要换成代词,这里用it。比如,我真不知道我恨的人是谁。i really dont know who it is that i hate.这里不用person而用it,就是规定。必须这么干。
为什么不选A?
这个简单点了。i really dont know that后面绝对要加宾语从句的(这个你要是问为什么我就没辙了),从句的特点是:它是个句子,要有完整的结构,主谓宾,主系表等等反正就是要完整。
你看,要是选A,that后面的句子it was when i lost my mobile phone,是个完整的结构吗?谁是主语?谓语?宾语?
不是完整的句子!所以,不对。
还有,选A的话,你想怎么翻译呢?我真不知道是那个时候我丢了手机。这样翻译?when不能作为单独的成分翻译,不能翻译成”那个时候“,必须要在其后面有从句时(即将when解释清楚时)才能翻译。而且只能翻译成”当xxx的时候“。
当然,想要这A正确,需要稍微改一改,改了之后你绝对会明白。
怎么改?
when后面加上个短句以解释when,也就是说,when到底什么时候呢?你要解释一下,比如,when i was on the bus,我真不知道我是在公交上丢了手机(公交上有小偷啊)。
或者when she kissed me.我真不知道我的手机是在她吻我的时候丢的。(其实她吻你就是分散你注意力这样才能偷你手机)
这样的解释希望你能用得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0:25
选B,属于强调句句型,句子里有it+be动词+that。
句子意为: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哪丢的手机。
A没有此用法,完全不通顺。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8 10:26
B.where it was that
A不成句子啊。
这个是个复合句
I really don't know where it was 是一句
后面是that 引导的从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