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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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8:00
一、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在保证担保中,首先需要确定保证人的主体资格。按照法律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同时,有三种情形不能作为担保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破产的保证人。因此,在选择保证人时,需综合考虑其财务状况、信誉度以及法律资格。
二、保证合同形式
按照《担保法》的规定,保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不仅为双方提供了清晰的合同内容,也确保了法律效力。同时,书面合同有助于在争议发生时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纠纷。
三、保证方式及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主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只有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而在连带责任保证下,保证人需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无论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在审判实践中,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指的是,除非债务人提供的财产已不足以清偿债务,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为保证人提供了有效的保护措施。
四、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界限。金融机构部分工作人员对保证期间的概念存在误解,往往容易忽视保证期间的重要性,导致保证责任的承担延迟或无法承担。为此,应明确了解保证期间的概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定期保证费期间与不定期保证责任期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明确的起始和结束时间,而后者则没有固定期限,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什么是保证担保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人按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或公民(自然人)可以做保证人 。办理保证人担保的,借款人须有三人以上保证人作为还贷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