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扰乱民宅,楼下小吃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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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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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1:35
针对你所述的情形,鄙人以为可采取以下两种途径予以解决:
1、这是居民住宅商用所引起的相关问题。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住宅商用的,遵循规约,并经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所谓“利害关系的业主”,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之规定,是指:(一)本栋建筑的物主(二)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承担举证责任)。
(2)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形及以上分析,你属于第一类“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因此,你楼下居民及承租者将居民住宅改为商用必须经你的同意。对于前两者私自将居民住宅改为商用的行为,你可依上述法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第十一条)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恢复原状。
2、另外,你也可以直接侵犯相邻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追问我还想问下,除了直接告他,小区的居委会什么的,有这个义务阻止他们吗?我要不要先跟居委会反应?还是当地派出所?
追答1、可以先向居委会反应,让居委会帮你们居中调解,如果能就此解决当然是皆大欢喜。但是,一般来说,居委会无强行阻止他们的权力。
2、至于派出所一般不会管理这种事,除非因为此事导致了更为严重的后果。
3、启动诉讼程序是兜底的办法。若是有其他解决的办法,当然最好。比如,你们双方也可就此协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1:36
你可以到*告你的领导和沙县小吃店侵害你的相邻权,要求他们改正。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1:36
你可以去*起诉 ,要求楼下邻居消除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1:37
浙江孙律师:
就上述情况,可以提起相邻权纠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