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8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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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18 05:28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遵循《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地储备资金的财务收支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土地储备资金,系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并进行前期开发等活动所需的资金。
第四条,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原则,并实施预决算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7年2月27日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以财综〔2007〕17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土地储备资金来源、土地储备资金使用范围、土地储备零星收入管理、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管理、监督检查、附则7章30条,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