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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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1天前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或者没有按照相关协议实行抵押,那么债权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务抵押清偿。那么,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呢?
1、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2、主债权的利息;
3、主债权;
4、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6、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一、抵押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呢?
担保人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是直接对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的一个偿还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在这个债务人被*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才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下列情形的除外: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形。
第二、人民*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的程序。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的这个权利。
二、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什么?
(1)提供的担保物品不一样。抵押的担保物通常为不动产(比如:土地、房屋)、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2)占管形态不一样。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例如:我抵押了我的房产,但该房产仍由我占有并保管。若我质押了存款单,该存款单则由债权人占有并保管。
(3)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4)处置权不同。若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上诉由*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而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债权人就可以进行处置。
总的来说,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不偿还债务的时候,我们债权人有权利因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当时与债务人签订协议的抵押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来保证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一部分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