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17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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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0 22:21
2011年的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名单展示了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重要进展。这些名单分为面向行业产业类、区域发展类、科学前沿类和文化传承创新类,每个类别的中心都由核心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组建。下面,我们将按照类别分别介绍这些中心。
面向行业产业类中心包括宇航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先进航空发动机协同创新中心、有色金属先进结构材料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高端制造装备协同创新中心、未来飞行器设计与制造共性基础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智能型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中心、煤炭资源化利用发电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食品安全与营养协同创新中心、未来媒体网络协同创新中心等。这些中心聚焦于行业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升级,旨在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面向区域发展类中心则关注于特定区域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例如,中原经济区小麦玉米两熟高产高效协同创新中心、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先进生物与化学制造协同创新中心、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等。这些中心旨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的融合。
科学前沿类中心包括量子物质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生物治疗协同创新中心、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前沿协同创新中心、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地球空间信息科学协同创新中心、玉米水稻小麦生物学协同创新中心等。这些中心致力于探索科学的前沿领域,推动科技的创新与突破。
文化传承创新类中心如社会转型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协同创新中心、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文化“走出去”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等。这些中心关注于文化传承与创新,旨在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
总的来说,2011年的协同创新中心通过名单展示了我国在高等教育领域跨学科、跨机构合作的成就,这些中心在推动科技发展、产业升级、区域经济发展、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从2012年开始实施,四年为一周期,按照培育组建、评审认定、绩效评价三个阶段开展。在充分培育并达到申报要求的前提下,由协同创新体(高校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创新力量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提出“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认定申请。对经批准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给予引导性或奖励性支持。2013年3月,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中南大学、苏州大学等牵头单位申请的17家中心通过答辩,成为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