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会计的破产清算会计的主要内容与程序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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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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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20:04
破产清算会计的主要内容与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进行。以下为破产清算会计的主要步骤:
1. 会计资料接管和新账设立:接收破产企业原有会计资料,按照破产清算会计规范重新设立账簿,并对资产与负债进行分类,完成旧账的结束。
2. 全面清查资产与债务: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和债务进行彻底清查,确认和量化破产资产与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
3. 变现破产资产:将破产资产进行变现,记录变现价值和产生的损益。
4. 核算破产损益:计算清算费用、清算收益、清算损失等,全面核算破产损益。
5. 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与分配剩余资产:根据法定程序清偿破产债务,分配剩余资产给债权人。
6. 编制破产清算会计报表,结束清算工作。
根据《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清算组设立23个会计科目,按性质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资产类科目,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款”等11个科目。
第二类:负债类科目,包括“借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9个科目。
第三类:清算损益类科目,包括“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清算损益”共3个科目。